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怎样的?


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促进人口的合理流动和城市化进程,让户籍管理更加科学、公平和高效。 从法律层面来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该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在具体内容上,首先是放宽了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只要在这些地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于中等城市,有序放开了落户限制,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而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则是合理确定落户条件,例如大城市可能会综合考虑就业、居住年限、社保缴纳等因素,特大城市可能还会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其次,改革强调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这包括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同时,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就业扶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此外,还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总之,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一个综合性的政策体系,旨在打破城乡二元户籍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福利和机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