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没有拆房该如何补偿?
我家遇到拆迁情况,但房子还没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获得补偿,也不清楚具体有哪些补偿项目,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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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时没有拆房的补偿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首先是拆迁补偿,它指的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经济补偿。这一补偿旨在弥补被征收人因房屋被征收而遭受的损失。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拆迁补偿做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子在拆迁范围内但还没拆,征收方会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参考周边类似房子的市场价格来评估你房子的价值,并给予相应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为了帮助被征收人解决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因搬迁和临时安置产生的费用。如果你选择了产权调换,征收方会提供临时安置用房或者给予临时安置费,以保障你在过渡期间有合适的居住场所。 如果你的房子是用于生产经营的,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征收方也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如果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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