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情况有哪些?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处理公司日常财务事务时,不太清楚开户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现金。平时涉及到一些费用支出,不确定能不能用现金结算,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避免在操作中出现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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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户单位使用现金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 首先是职工工资、津贴。这就是说,单位给员工发放工资、奖金、补贴等劳动报酬时,可以使用现金。比如每个月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就可以用现金支付。 其次是个人劳务报酬。当单位向个人支付如稿费、讲课费等劳务报酬时,也可以使用现金。例如单位请一位专家来做讲座,支付给专家的讲课费就可以用现金。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也可以用现金支付。像单位给获得科技成果奖的员工发放奖金,就可以用现金形式。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同样可以使用现金。比如单位给员工发放的高温补贴、困难补助等。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也允许使用现金。比如农产品加工企业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时,就可以用现金支付收购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也可以用现金。例如员工出差时,单位可以给员工预支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也能使用现金。目前,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也就是说,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单位可以用现金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也在允许范围内。总之,开户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使用现金,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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