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住房公积金办理缴纳的最晚期限是什么时候?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说会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一直没办。我想知道公司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没有最晚的时间限制,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我该怎么办。
展开 view-more
  • #公积金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办理缴纳的最晚期限与新设立单位、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职工这三种不同情况相关。 对于新设立的单位来说,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简单来说,新单位要在成立后的30天内先去办理缴存登记,然后在登记完成的20天内为职工办好账户设立,这样才能开始正常缴纳公积金。 如果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该条例同样规定,单位应当自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新入职员工在工作满一个月后,从次月起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公积金。 而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应自调入职工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里明确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是发放工资起的5个工作日内,之后就要正常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最晚期限办理公积金缴纳相关事宜,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