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离婚会怎么判?
我今年65岁了,和老伴感情一直不太好,现在想离婚。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个年纪离婚会怎么判,是和年轻人离婚一样的标准吗?财产、子女抚养这些问题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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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65岁离婚的判决和其他年龄段离婚的判决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定。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就是说,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65岁的夫妻来说,可能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积累的财产情况也比较复杂。但总体原则还是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上述提到的重婚、家暴等行为,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来说,65岁夫妻的子女大多已经成年,不存在抚养权的争议。但如果子女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需要确定抚养责任。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这并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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