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托条款是怎样的?


转委托,简单来说就是受托人把原本自己要处理的委托事务,又转交给了第三人来处理。在法律层面,转委托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三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转委托条款通常会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是转委托的条件。条款会明确在什么情况下受托人可以进行转委托。一般来说,需要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才可以不经同意进行转委托。例如,受托人突然生病无法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且情况紧急,如果不及时转委托会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先进行转委托。 其次是第三人的选任。受托人有责任选择合适的第三人来完成委托事务。在条款中可能会约定第三人应具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专业能力、良好的信誉等。受托人要对第三人的选任负责,如果因为选任不当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是责任的划分。这是转委托条款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如果转委托经过了委托人的同意,那么委托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发出指示,受托人只对第三人的选任和自己对第三人的指示负责。比如,受托人向第三人错误传达了委托人的要求,导致出现问题,受托人就要对此负责。而如果转委托未经同意,受托人要对第三人的所有行为负责。 另外,转委托条款还可能涉及费用的承担。转委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第三人的报酬等,一般会在条款中明确由谁来承担。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经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费用的承担会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或者双方事先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是未经同意的转委托,受托人可能要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在签订包含转委托条款的合同时,委托人要仔细审查条款内容,明确转委托的条件、第三人的选任方式、责任划分和费用承担等关键问题,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受托人也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处理转委托事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