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在签订民事合同的时候,担心对方违约,也怕自己不小心违约。想了解一下关于民事合同违约金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要是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该怎么算、怎么处理这些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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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合同中,违约金是一种很重要的规定哦。简单来说,违约金就是在合同里约定好的,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来做,也就是违约了,就得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这就好比咱们去买东西,和商家签了合同,说好了要是商家没按时交货,要给咱们多少钱作为补偿,这就是约定的违约金;或者也可以约定,按照咱们因为商家没按时交货而产生的损失来计算赔偿金额。 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那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违约方多给点,增加违约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同样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违约方适当少给点,也就是减少违约金。这样规定呢,就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的公平,既不能让违约方太轻松,也不能让违约金高得离谱。 相关概念: 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一方违约时要给对方的一笔钱或者按照某种方式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 损失赔偿额:是指因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损失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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