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团伙逃犯是怎么判的?


在我国,对于诈骗团伙逃犯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并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逃跑而减轻处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诈骗罪的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诈骗团伙犯罪中,通常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关于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的数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对于诈骗团伙中的逃犯,在司法实践中,首先会对其进行通缉。逃犯归案后,依然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量刑。不过,逃犯在逃期间的行为可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如果逃犯在逃期间又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会数罪并罚,量刑会更重。如果逃犯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 此外,在共同犯罪中,逃犯的地位和作用也会影响量刑。如果是主犯,通常会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如果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诈骗团伙逃犯不会因为逃跑而逃避法律的制裁,司法机关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和在团伙中的作用等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判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