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在宝妈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按照不同年龄段以及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陪伴,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角度考虑,多数判给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影响孩子健康成长;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又坚持要求抚养等,这种情况下孩子也有可能判给父亲。 其次,当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比如谁的收入更稳定、更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居住环境,是否有稳定、安全、适宜孩子成长的住所;教育资源,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还有抚养能力,像耐心、细心程度以及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虐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那么另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就会比较大。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可予优先考虑抚养权归属。 最后,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充分听取孩子的想法,看孩子更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总之,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始终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进行综合判断。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做出的决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生活发展等各方面都是最为有利的。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能力,以及在生活照料、教育引导、情感关怀等方面照顾好孩子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