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累犯连续犯罪会怎么判?

我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连续犯了几个罪。我很担心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想知道法律对于累犯连续犯罪是怎么判的,是会把每个罪的刑罚简单相加,还是有其他的量刑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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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犯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要理解累犯连续犯罪的判决,得先搞清楚累犯和连续犯罪这两个概念。 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连续犯罪则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但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形。对于连续犯,一般是按照一罪从重处罚。 当累犯连续犯罪时,首先会对其所犯的各个罪行分别定罪量刑。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同时,因为是累犯,根据法律规定会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在确定最终执行的刑罚时,法官会在上述数罪并罚的基础上,考虑累犯这一从重情节,适当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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