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离婚夫妻案件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的判决中,主要涉及到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等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一方有长期赌博且屡教不改的情况,另一方起诉离婚,调解无效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例如,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明确表示愿意跟父亲生活,在其他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最后是财产分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等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给无过错方多分一些财产。总之,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