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份有限公司怎样才能倒闭?

我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公司现在经营状况很差,亏损越来越严重。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股份有限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才能倒闭呢?我担心公司一直拖着,我的投资都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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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倒闭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倒闭,在法律上通常指的是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以下将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公司解散的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这就好比一场游戏,事先规定好了游戏时长,时间到了游戏自然结束;或者设定了特定的结束条件,条件达成,游戏也结束。比如公司章程规定,当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就解散。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们经过商量,一致觉得公司没必要再继续经营下去了,就可以决定让公司解散。就像一群人合伙开了一家店,后来大家都觉得生意不好做,不想再干了,就一起决定把店关了。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合并就像是两家公司变成一家公司,原来的公司就不需要存在了;公司分立则是一家公司分成几家公司,原来的公司可能也会因此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如果公司违反了法律法规,比如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相关部门就可能会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其关闭,这时候公司也会面临解散。五是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就好比公司陷入了困境,股东们自己没办法解决,就可以请求法院来帮忙。 公司解散后,接下来就是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最后,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只有完成了这些法定的程序,股份有限公司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倒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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