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到“凶宅”该如何维权?

我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子,入住后才听说这房子之前发生过不好的事,是大家说的“凶宅”。我觉得原房主没提前告知我,这太坑人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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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凶宅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购房过程中,买到“凶宅”确实会让购房者感到困扰,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维权途径及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凶宅”在法律上的性质。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凶宅”的定义,但在一般社会观念中,“凶宅”通常指发生过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这种情况下,“凶宅”信息属于影响房屋交易的重大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原房主有义务如实告知购房者房屋是否为“凶宅”。 如果发现买到“凶宅”,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第一,与原房主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直接和原房主沟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中介费等。因为原房主隐瞒“凶宅”信息的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所以,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这是最便捷的解决方式。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原房主明知房屋是“凶宅”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比如,可以通过向邻居、物业等了解情况,获取相关证人证言;也可以查找媒体报道等资料来证明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旦法院认定原房主存在欺诈行为,购房者的诉求通常会得到支持。法院可能会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原房主退还购房款并赔偿购房者的损失。 此外,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也有义务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和披露。如果中介机构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购房者也可以要求中介机构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买到“凶宅”后,购房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增加自己维权成功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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