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样才能作废?
我和另一半之前签了离婚协议,但是现在有些新想法,不想按原来那份执行了。想问问在什么情况下这个离婚协议能作废啊?是直接双方说不作数就行,还是得走什么法律程序呢?就想详细了解下让离婚协议作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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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作废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双方如果协商一致,想要让离婚协议作废,那么可以重新签订一份解除协议,或者达成新的约定,在新协议里明确表示之前那份离婚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商量做一件事,在没正式开始做之前,又商量着不这么做了,重新达成一个新的约定。 要是已经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通常就生效了,一般不能随意作废。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能证明该协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像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协议显失公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认定确实存在这些法定无效情形,会作出判决使协议作废。 举例来说,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故意隐瞒了大量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欺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相关概念: 法定无效情形:指法律明确规定的会导致协议无效的情况,像上述提到的欺诈、胁迫等行为造成协议显失公平就属于法定无效情形。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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