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怎样可以不起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交通肇事罪是否起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交通肇事罪中,如果事故情节非常轻微,比如只是造成了极其轻微的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且肇事行为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不大,可能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情形,从而可以法定不起诉。 其次,酌定不起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真诚悔罪等,检察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从而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例如,犯罪嫌疑人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积极救助伤者,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之后又积极赔偿了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和其他经济损失,取得了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这种情况下检察机关有可能酌定不起诉。 最后,证据不足不起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果警方收集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比如无法确定事故责任的划分,或者关键证据存在瑕疵等,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会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总之,交通肇事罪是否不起诉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