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方住院期间车主如何赔偿?


在车祸中,当受害方住院时,车主的赔偿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的范围。 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就是受害方在医院治疗伤病所花费的各种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指受害方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方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指受害方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关于赔偿流程,通常情况下,车主会通知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在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车主和受害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车主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可由商业险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受害方在住院期间,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发票等,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