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税种按照管理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我想了解下我国税种在管理权限方面是怎么划分的。平时自己做生意,涉及到交税,想搞清楚不同税种到底是由哪些部门管理,这样交税的时候心里也能更明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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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种按照管理权限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类。首先是中央税,这是由中央政府负责管理和支配的税种。中央税能保障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其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宏观调控等重要职能。像关税就属于中央税,它是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关税条例明确规定了关税的征收、管理等相关事宜,其收入全部归中央。还有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其目的在于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等,消费税收入也归中央所有。其次是地方税,地方税由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用于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比如房产税,它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对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等作了规定,征收的税款归地方财政。另外,城镇土地使用税也是地方税,它是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收入同样归地方。最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这类税种的税收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享。增值税就是典型的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中央分享 50%,地方分享 50%。企业所得税也是中央地方共享税,除了部分特殊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归中央外,其余企业所得税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一般中央分享 60%,地方分享 40%。这样的划分方式既保证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又能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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