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能否被合理辞退?
公司里有位职工,多次无法完成工作任 务,公司想辞退他,但又担心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辞退该职工是否合法?如果可以辞退,需要遵循哪些具体的法律程序?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对于屡次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合理辞退的。
首先,要明确“不能胜任工作”的法律概念。它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且这些工作或工作量应当是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
当职工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时,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辞退,而是应当先对该职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经过这些措施后,如果职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该职工。
在辞退程序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