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正当防卫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他打伤了。我担心这会不会算我违法,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正当防卫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正当防卫呢?
展开 view-more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一种在面对不法侵害时保护自己的合法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当我们遇到别人正在对我们进行不合法的攻击、伤害等行为时,我们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就是指防卫行为要和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比如说,别人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凶器把别人打成重伤,这很可能就超过了必要限度。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必须存在不法侵害,也就是说对方的行为是违法的。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如果别人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了,你再去攻击对方,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了。再者,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不能去伤害无辜的第三人。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回到你的情况,如果对方先动手打你,你为了保护自己而还手,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的。但具体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对方攻击的方式、力度,你还手造成的伤害程度等。如果确实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那么你不用为对方的受伤承担民事责任;要是超过了必要限度,就可能需要承担适当的责任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