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了,不知道我这算不算是正当防卫。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到底哪种情况才属于正当防卫呢?有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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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的构成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存在不法侵害,这意味着对方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故意的殴打、抢劫等。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在侵害行为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采取所谓的“防卫”行为,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不能对无辜的第三人进行攻击。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里的“必要限度”是指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手段和强度。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这个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例如,别人只是轻轻地推了你一下,你却用刀将其重伤,这就很可能属于防卫过当。不过,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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