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企业应对欠款纠纷,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预防阶段。企业要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预置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比如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这样一旦出现纠纷,有明确的依据。同时,争取担保也是重要手段,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交易方式上,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如果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这些手续日后可能成为关键证据。此外,要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与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 如果欠款纠纷已经发生,协商是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这两个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支付令无法解决问题,诉讼则是最后的保障手段。《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并且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总之,企业应对欠款纠纷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