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欠款时法院如何收取诉讼费?


在追讨欠款的诉讼中,法院收取诉讼费是有明确规定的,它主要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执行,并且诉讼费一般是按照涉案金额的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收费标准: 首先,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例如,您追讨的欠款是8000元,那么只需向法院交纳50元的诉讼费。 其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假设您追讨的欠款是5万元,其中1万元需交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是4万元,这4万元要按照2.5%交纳,即40000×2.5% = 1000元,总共需交纳诉讼费1000 + 50 = 1050元。 再者,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比如欠款是15万元,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9万元)按2.5%交2250元,超过10万的5万元按2%交1000元,总计2250 + 1000 + 50 = 3300元。 然后,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要是欠款为30万元,1万以下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9万元)交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10万元)交2000元,超过20万的10万元按1.5%交1500元,总共是2250 + 2000 + 1500 + 50 = 5800元。 另外,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是由原告在起诉时先预交的。在案件审理结束后,通常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