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举揭发要挟是否算敲诈勒索?
我遇到了个事儿,有人知道我一些不太好的小把柄,就说要去检举揭发我,还借此要挟我给他一笔钱,不然就让我不好过。我就很疑惑,他这样以检举揭发要挟我给钱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敲诈勒索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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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以检举揭发要挟是否算敲诈勒索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用让你害怕的事情威胁你,然后找你要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这里的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是几千元。多次敲诈勒索指的是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
回到以检举揭发要挟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如果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你害怕被检举揭发的心理,要挟你交出财物,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比如,对方知道你在工作中有一些违规行为,但这些行为并没有严重到必须被追究法律责任,他却以此要挟你给他一大笔钱,否则就去举报你,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然而,如果对方只是正常地指出你的错误,并希望你改正,没有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进行要挟,那就不构成敲诈勒索。例如,你的同事发现你在项目中有一些失误,他跟你说如果不改正就会向领导反映,但并没有借此索要钱财,这就不属于敲诈勒索。
所以,以检举揭发要挟是否算敲诈勒索,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以及是否使用了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财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 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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