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举揭发要挟是否算敲诈勒索?


以检举揭发要挟他人,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首先,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来看。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恐吓),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在以检举揭发要挟的情形中,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要挟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处分自己的财产,且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标准,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这里的威胁内容没有限制,可以涉及受害者及其家属的生命、人身自由、声誉等方面,只要足以使他人感到恐惧即可,不要求实际上已经使受害者产生了恐惧感。 其次,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一般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不过,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 再次,即使举报内容是真实的,也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成立。国家鼓励公民依法进行有事实根据的投诉和举报,但禁止以投诉、举报为手段,索取不当利益。例如,在一些实际案例中,被告人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他人违法行为相威胁,向对方索取财物,即使举报内容属实,其行为也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后,如果遭遇以检举揭发要挟的情况,应当采取合法的应对措施。一是要尽量保持冷静,避免直接支付勒索金额,以免助长犯罪行为;二是要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材料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维权非常重要;三是向当地警方报案,向警方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收集到的证据,由警方依法进行处理;四是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方法。 相关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