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处理?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太清楚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后会有怎样的处理流程和结果。想知道法院是先调解还是直接判决,会考虑哪些因素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又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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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规则来处理。 首先是立案审查阶段。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该离婚案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接下来进入调解阶段。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安排法官对双方进行调解,试图通过沟通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可能会有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回离婚诉讼;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判决书;三是调解无效,案件进入审理判决阶段。 在审理判决阶段,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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