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如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的?


法院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一个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判断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共同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按照以下步骤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关系。第一步,审查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这是判断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时间节点,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第二步,核实财产的来源和性质。法院会调查财产是一方单独取得,还是双方共同努力获得的。比如,一方在婚后继承的财产,如果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这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步,审查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双方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法院会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归属。 此外,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时,法院还会考虑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例如,在分割房产时,如果一方在购房时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并且一直负责偿还贷款,法院在分割时可能会适当考虑这一情况,给予该方更多的份额。总之,法院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