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一年多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这种情况公司要给赔偿,可我不知道具体怎么赔。是赔多少钱,按什么标准赔,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赔偿这些我都不清楚,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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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能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就违反了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具体赔偿如下:首先,在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这十一个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因为从用工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就要多支付一份工资作为赔偿。例如,劳动者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这十一个月每月就应得到10000元。 其次,自用工满一年起,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有更稳定的职业保障。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满一年后还要额外支付双倍工资,但已确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总之,一年以上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并且自满一年起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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