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拿不拿钱法院怎么判?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就财产分割有疑问。不清楚在离婚案件里,到底一方会不会拿到钱,法院是依据什么来做判断和判决的,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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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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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关于一方是否能拿到钱以及拿多少钱,法院通常会依据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首先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倾斜。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也就是能拿到更多的钱。此外,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生活困难,通常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另外,还有可能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若一方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总之,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方是否能拿到钱以及拿多少,会综合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双方过错情况、生活困难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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