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是怎样的?


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它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下面来具体看看不同类型案件的受理费交纳标准。 在民事案件中,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非财产案件的收费则相对固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行政案件的受理费标准也有明确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对于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也有不同的收费标准。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等。 此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比如,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等情况,都可以申请司法救助。 总之,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涉及的金额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计算和交纳诉讼费用,同时也可以关注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以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