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房产的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婚后一起买的。现在就房产分割问题一直谈不拢,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有房产的离婚案件里,一般会怎么判决,想了解下相关法律依据和判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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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有房产的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房产归属和分割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一方在婚前或者因特定情形单独所有的财产。对于房产的判定,关键在于确定其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环境,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同时婚后没有共同还贷的情况,那么该房产一般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是,如果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外,如果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有房产的离婚案件判决较为复杂,要根据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结合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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