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两个小孩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两个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 首先,从孩子年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比如,孩子还在哺乳期,母亲的喂养和日常照料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物质基础,抚养条件则涵盖教育背景、生活习惯、家庭环境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另一方虽然收入也不错,但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更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一方。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听取他们的想法,让孩子选择自己更愿意跟随生活的一方。比如,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可能会单独与孩子交流,了解他们的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都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或者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不会简单地将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或者都不判。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尽量平衡双方的利益,有可能会判决父母双方各自抚养一个孩子,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总之,法院在判决两个小孩抚养权问题时,会综合各种因素,做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