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子瘫痪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老公瘫痪了,生活不能自理,家里的负担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我实在撑不下去了,想离婚,但又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财产会如何分割,我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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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瘫痪离婚判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当男子瘫痪女方提出离婚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首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只是因为男方瘫痪,女方提出离婚,这并不直接等同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状况、提出离婚的原因等。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由于男方瘫痪,生活存在困难,根据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男方的权益,保障其后续生活所需。 最后,关于对瘫痪一方的扶养等责任。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即使法院判决离婚,在一定情况下,女方可能仍需要对男方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或生活照料等,以保障男方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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