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是怎样审理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离婚,已经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法院也受理了。我不太清楚接下来法院会怎么审理这个案子,是直接就判离吗?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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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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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其审理过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被告作出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法院还会对案件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接着进入调解阶段。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试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达成离婚协议。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判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将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审理时,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等环节。在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进行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最后,合议庭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评议,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总之,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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