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后,预告登记还有效吗?

我买了套房子,已经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了。之前买房的时候做了预告登记,现在就想问问,不动产权证书都办好了,那之前的预告登记还有没有效呢?需不需要去做什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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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告登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后预告登记是否有效的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预告登记的概念。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在你还没真正拿到不动产权的时候,通过预告登记来防止卖方把房子再卖给别人或者进行其他不利于你的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当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时,意味着物权已经确定转移到了你的名下,预告登记所保障的目的已经实现。此时,预告登记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其原本的作用。从法律上来说,当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也就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预告登记就应该失效了。而且在实践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过程通常就会使得预告登记的相关程序终结。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预告登记自动失效,不需要额外去办理撤销预告登记的手续。但为了保险起见,你也可以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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