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拘留程序是怎样的?

我家里人突然被警察带走说是要刑事拘留,我们都很着急,也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想知道刑事拘留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警察要按照什么步骤来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家属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能做些什么来了解情况呢?
展开 view-more
  • #刑事拘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刑事拘留的程序。 首先是拘留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也有权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 其次是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然后是拘留后的讯问。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最后是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最长为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在整个刑事拘留过程中,家属有知悉情况的权利,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未按规定通知等违法情况,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家属也应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以便案件能够顺利侦查。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