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患者大吵大闹的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我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前几天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患者情绪很激动,一直在医院大吵大闹,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遇到患者大吵大闹的医疗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
  • #医患沟通
  • #纠纷处理
  • #法律途径
  • #治安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患者大吵大闹的医疗事故时,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是及时沟通与安抚。医院方面应立即安排专业的人员,如医患沟通办公室人员或者负责该患者的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这一步骤的目的是倾听他们的诉求和不满,让他们感受到被重视,同时对他们的情绪进行安抚。这是因为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基础,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接着进行调查与评估。医院要对医疗事故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组织专业的医疗团队,对事故的原因、经过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明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责任的大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然后协商解决方案。在调查清楚后,医院可以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协商,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方案可以包括赔偿损失、继续治疗、道歉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也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此外,对于患者大吵大闹影响医疗秩序的行为,医院也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医院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