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应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我在一家医院工作,最近医院遇到了一起医疗事故,患者家属情绪很激动,要求医院给个说法。我们医院之前没怎么处理过这类事情,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医院到底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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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医院遭遇医疗事故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是报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其次是证据保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接着是调查和处理。医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程度。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是协商或鉴定与赔偿。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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