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我在医院看病时感觉遭遇了医疗事故,心里特别着急又很迷茫。想知道从发现事故开始,具体要做些什么,走哪些流程来维护自己权益,比如怎么和医院沟通、需不需要申请鉴定,要是和医院谈不拢又该怎么办,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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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医院发生了医疗事故,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报告与初步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等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等。同时,医院要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然后患者或家属要做的关键事情。一是收集和保存证据,像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二是与医院沟通协商,明确要求医院针对事故的原因作出解释,就赔偿的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比如具体的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制作协议书。 要是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可以有以下选择: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专业的专家来进行深入的调查鉴定,经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后,出具具有权威性的调解意见书;也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依然无法解决问题,患者还可以勇敢地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确定医院在这起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患者依据责任比例获得相应赔偿,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医疗事故的认定也有明确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认定医疗事故要满足主体是合法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主观有疏忽或错误行为,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发生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且医疗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等条件。总之,发生医疗事故不要慌乱,按照合法合理的流程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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