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该怎么处理?
我在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整个人都很懵,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处理这件事。我想了解一下,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具体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我需要做些什么,又有哪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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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是报告与调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院要立即展开内部调查,封存和保留相关的病历资料、药品、器械等证据,这对于后续判断事故原因和责任至关重要。 接着是协商与鉴定。医患双方可以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任何一方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也会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然后是赔偿与处理。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的规定执行,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如果对赔偿数额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对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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