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离婚后债务怎么判?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现在有一些债务问题不清楚。不知道在法院判决离婚后,这些债务会怎么判。是夫妻双方一起还,还是一方还?哪些债务算共同的,哪些算个人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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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债务的判决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子,这个房贷就是共同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呢,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像一方赌博欠下的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如果夫妻有10万元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有5万元,先从这5万元里偿还债务,剩下的5万元债务,如果双方协议由一方承担一部分或者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法院一般会尊重协议。但如果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而对于夫妻个人债务,由负债的一方自己偿还。比如一方赌博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相关证据来判断债务的性质,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所以,在离婚涉及债务问题时,当事人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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