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债务怎么判?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现在涉及到债务问题。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共同债务,也有我自己的个人债务。我不太清楚在离婚官司里,这些债务法院会怎么判,是夫妻平分,还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规则。
展开


在离婚官司中,债务的判定需要区分不同情况。首先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为满足个人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以及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先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可以商量怎么还,如果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对于夫妻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比如一方在婚前的借款,没有用于婚后家庭生活,那这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义务。在离婚官司中,法院会根据证据来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然后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所以,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等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