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按揭买房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在婚姻期间按揭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有贷款的房子法院会怎么判,是会根据出资情况,还是其他什么因素来判定归属和分割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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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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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涉及按揭买房的判决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依据具体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对于婚前一方首付按揭买房的情况,若协商不成,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买房,不管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若双方对房产归属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判决房屋归属。获得房屋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一般会考虑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金额、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同时,剩余的贷款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 另外,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在离婚分割按揭房产时同样适用,会影响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总之,离婚时按揭买房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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