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有两种基本方式,即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协议分割,指的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充分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可以自由决定如何分配他们的共同财产,比如可以约定将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对存款、车辆等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分割权。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如果夫妻有子女,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给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的照顾。比如,在分配房产时,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产判给女方,同时由女方给予男方相应的补偿。三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例如,因一方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另外,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均分割。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