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的孩子如何获得抚养费?


六岁孩子获得抚养费,一般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况: 如果是父母离婚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先和对方协商。比如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讨论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问题。若能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相关协议。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未婚生子的情况,抚养费的支付同样先由双方约定。法律虽无明确规定具体约定方式,但根据相关规定,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还是由人民法院判决。而且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关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相关概念: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或未结婚但有子女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 定期给付:就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比如按月、按季或者按年支付抚养费。 一次性给付:即把子女抚养至一定年龄(一般到18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支付完毕。 以物折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一方下落不明等,用财物来折抵应支付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