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再审结果不服,当事人该如何救济?

我之前的案子经过再审后,我对结果还是不满意。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感觉自己有理却没处说。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我还有什么途径可以去救济自己的权益,希望大家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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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当事人对再审结果不服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救济。 首先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出现上述几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找检察院,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真的存在问题,然后决定是否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其次,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反映问题。不过信访主要是起到一个反映情况、引起重视的作用,它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司法救济途径。但在司法实践中,通过信访可以促使相关部门对案件进行再次关注和审查。 另外,当事人自身要积极收集新的证据,如果能够找到足以推翻原再审结果的新证据,也可以为自己的救济增加有力的支持。总之,当事人在对再审结果不服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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