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怎样办理离婚?


女方办理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心平气和地商量好,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然后准备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这里的离婚协议书要清楚地写明刚才协商好的那些内容。接着,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申请后有一个30日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要是反悔不想离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满后,双方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申请,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要是协议离婚谈不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首先女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里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要求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等,还要说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符合条件的起诉予以受理,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并要求提交证据等。之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作出离婚判决的离婚方式。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这一时间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