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公开电话是多少以及民间借贷有哪些法条?


首先来说一下中央巡视组公开电话。中央巡视组在不同巡视阶段、针对不同地区和单位会公布不同的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等联系方式。这些信息通常会通过官方渠道,比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关地区或单位的主流媒体等进行公布。一般在巡视进驻相关地区或单位时,就会及时公开这些联系方式,目的是方便干部群众反映与巡视相关的问题。大家可以留意上述官方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接下来详细讲讲民间借贷的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处理民间借贷问题的重要依据。其中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明确了民间借贷中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即借款人有获得借款的权利,但同时到期要返还借款和约定利息;贷款人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同时享有到期收回借款和利息的权利。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这强调了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的规范性,书面合同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避免日后纠纷。如果是自然人之间借款,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同样受法律保护。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比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如果约定利率超过这个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该规定还对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做了规定。比如第十三条规定了几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像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等情况,合同无效。总之,在民间借贷中,大家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