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发放低保金是怎样的?


民政局发放低保金是一项社会救助制度,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和个人维持基本生活。下面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申请条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不同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家庭财产状况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考虑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成员情况等因素。比如有的地方会规定家庭拥有的车辆价值不能超过一定金额等。 其次是申请流程。通常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关于发放标准,低保金数额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差额计算。例如,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800元,某家庭人均收入是每月300元,那么这个家庭每人每月可领取的低保金就是500元。 在发放方式上,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指定成员的银行卡账户。这样可以确保资金发放的安全、及时和透明。 发放时间方面,经核查无误后,低保金应当按月定期发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按季发放。一般来说,民政部门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和发放工作,以保障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