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怎样才具有效力?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交警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对方对认定书有异议。我想知道这份认定书作为证据,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是有效的,能在赔偿处理中起到作用,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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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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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如何才具有效力呢? 首先,从制作主体的合法性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定主体。这意味着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制作的认定书才可能具有证据效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制作。例如,一些私人机构或个人自行制作的所谓事故认定,是不具有法定证据效力的。这是因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备专业的人员和技术手段,能够对事故现场进行科学、准确的勘查和分析。 其次,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关键。认定书应当如实反映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各种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结论等。例如,在认定事故责任时,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认定书内容存在虚假、夸大或者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其证据效力就会受到质疑。 再者,制作程序的合法性也不容忽视。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认定书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当事人的询问要依法进行,检验鉴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等。如果程序违法,可能会导致认定书的证据效力降低甚至被否定。例如,在未对车辆进行合法检验鉴定的情况下就认定车辆存在故障导致事故,这样的认定书可能就不被法院认可。 最后,送达程序也要符合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后,要及时送达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只有送达程序合法,当事人的救济权利才能得到保障,认定书的证据效力也才能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具有证据效力,必须满足制作主体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制作程序合法以及送达程序合法等条件。这样,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等相关问题时,认定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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