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谈辞职员工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当公司与员工谈辞职时,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费用。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费用,数额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如果是违法解除,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同时,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